瀏覽次數(shù): 1309 發(fā)布日期: 2020-01-0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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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缺陷事故的原因
1.1工程場地地質情況缺乏全面?、正確的了解
工程勘察工作不符合要求。沒有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工程勘察工作,如勘察布孔間距偏大、鉆孔取土深度太淺。造成勘察取樣不能全面反映場地地基土層實際情況。也有在取土?、試樣運輸和土工試驗過程中出現(xiàn)差錯。
?建筑場地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情況非常復雜。
有些工程地質變化很大,雖然按規(guī)定進行了勘察。但還不能全面地反映地基土層變化情況?。?如地基中存在尚未發(fā)現(xiàn)的暗浜、古河道、古墓、古井等。這種情況導致的地基與基礎工程事故為數(shù)不少。
?沒有按規(guī)定進行勘察工作?。
這種情況雖然很少但絕不是沒有,尤其是在一些鄉(xiāng)鎮(zhèn)地區(qū)。
1.2設計方案不合理或計算錯誤
設計方案不合理。設計人員不能根據(jù)建筑物上部結構荷載、平面布置、高度、體型、場地工程地質條件等合理選用基礎形式,造成地基土不能滿足建筑物對其的受力要求,導致工程事故。
設計計算錯誤。荷載計算不準確,低估實際荷載。導致地基超載,使承載力不能滿足要求;或基礎底平面布置不合理。造成不均勻沉降過大;還有可能是地基沉降計算不準確,導致不?均勻沉降失控?。
1.3施工質量造成的事故。
主要是由于不按設計圖紙施工,首先基礎平面位置、尺寸、標高、材?料等均不符合設計要求。其次,未按操作規(guī)程施工。甚至偷工減料、野蠻施工、不服從政府?質量監(jiān)督人員及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理的管理。
1.4 環(huán)境條件改變所造成
由于地下或深坑工程施工中,建筑物周圍地面堆載引起地基附加應力增加而導致沉降進一?步發(fā)展。
2、地基與基礎工程常見事故類型
2?.1 地基失穩(wěn)
地基土的抗剪強度不足而引起地基整體失穩(wěn)破壞b具體形式有整體剪切破壞、局部剪切破壞、沖切剪切破壞。其結果是建筑物倒塌或破壞。
2.2 地基變形造成的工程事故
地基土在建筑物荷載作用下產生沉降。當建筑物的沉降量、傾斜、局部傾斜、不均勻沉降超?過地基變形允許值時。必然影響建筑物正常使用?。嚴重時會導致地基失穩(wěn)破壞?。
2.3 地下水滲流造成的事故
滲流造成潛蝕。在地基土中形成土洞、溶洞。使土體結構改變以及流砂、管涌等導致地基破壞?。
2.4 土坡滑動造成事故
指建造在土坡上或土坡頂和土坡腳附近的建筑物因坡上加載?、坡腳取土?、雨水滲流等?,使土坡滑動而產生破壞。
2.5 地震引起的事故
主要與地震烈度、場地效應、基礎型式、上部結構的體型?、結構型式?、剛度等因索有關?。
2.6 特殊土地基工程事故
由于對特殊土地基的工程性質缺乏了解而導致的事故不在少數(shù)。常見的特殊土包括: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凍土、鹽漬土等。
3 地基與基礎事故預防
3.1要重視對建筑場地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的全面、正確了解根據(jù)建筑場地特點,建筑物情況合理確定工程勘察的目的、任務。工程勘察報告要能反映建筑場地工程地質和水文地 質情況 。
3.2 要做到精心設計、施工。在全面、正確了解工程地質條件的基礎上。根據(jù)建筑物對地基的要求。進行地基基礎設計。如天然地基不能滿足要求,則應進行地基處理。形成人工地。并采用合理的基礎形式。地基、基礎和上部結構是一個統(tǒng)一的整體,在設計中應統(tǒng)一考慮。要認真分析地基變形,正確估計施工后的沉降。還要做到按設計資料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精心施工 。
4、地基與基礎的加固方法
4.1 ?置換
用物理性質較好的巖土材料置換天然地基中的部分或全部軟弱土體或不良土體,形成雙層?地基或者復合地基,以達到提高地基承載力,減少沉降的目的。具體方法有:換土墊層法?、擠淤置換法、褥墊法、振沖置換法?、沉管碎石樁法?、強夯置換法?、砂樁法?、石灰樁法?、EPS超輕質料填土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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